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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法》颁布十七周年丨关于公证,你需要知道的事情!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同日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在公证法颁布十七周年纪念日,小编带您走进公证的世界。


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自然人可以办理什么公证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自然人办理公证的用途


      公证贯穿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从婴儿出生啼哭那一刻开始,公证便与我们结缘。

幼年、少年

1.出生公证

分为出生实体公证和形式公证,主要用于办理移民、出国求学、谋职、继承财产等。



2.监护权公证

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对其监护人的身份予以证明,使监护权更加清晰和稳定。



3.亲属关系公证

证明自然人之间亲属关系真实的公证,主要用于我国公民到国外定居、探亲、留学、继承等。



4.委托书/声明书公证

对于前往国外留学的未成年子女,家长不能一同前往陪读,暂时难以履行抚养职责,而将子女交由在国外的亲属、朋友或学校老师等相关人员代为抚养、照料、监护的,可以办理委托书/声明书公证。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同时亦承担着各项义务。

成年

1.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

对在读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等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主要用于出国留学、求职等。



2.有(无)犯罪记录公证

对自然人是/否受刑事处分予以证明,主要用于办理移民、探亲、出国留学、求职等。



3.委托书公证

受托人凭借委托公证书即可代理委托人实施某些民事法律行为,节约委托人的时间和成本。



4.资格证书公证

对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予以证明,如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等。



5.曾用名公证

对自然人的曾用名予以证明。



6.婚姻状况公证

对申请人未婚、已婚、离婚、未再婚等状况予以证明。


三十而立,风华正茂,正是挥斥方遒之时。民商事活动中,公证为每个人保驾护航,确保合作和交易的公平,维护合法权益。

中年

1.合同 / 协议类公证

公证机关指导合同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使合同真实、合法、完善,并促使签约各方认真履行合同,预防纠纷,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知识产权公证

对申请人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设立、流转、救济等权利和行为的真实合法性予以证明。



3.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赋强”公证能够节约时间,降低诉讼成本。



4.保全证据公证

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保全证据公证可有效防止证据的灭失,为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时解决纠纷提供可靠依据,同时也为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5.婚前财产协议公证/夫妻财产约定公证

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和债务的归属问题达成协议,可预防家事纠纷,有利于稳定夫妻关系。



6.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类公证

如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文本相符、译文相符等公证,主要用于办理境外事务。


      自然衰老是生命个体都会面临的阶段。随着阅历和年岁的增长,公证对于老年人的财富传承亦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晚年

1.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在实体效力上的优先地位,然而公证遗嘱在证据效力上的强效地位仍然是存在的。此外,公证遗嘱能够保证形式符合法律规定,避免意外灭失的风险。



2.赠与合同公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能任意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3.继承权公证

对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厘清法律关系,维护家庭和睦。



4.意定监护公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来源:岭南公证处、山西省太原市城南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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