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动态

Intelligibility dynamics

明达动态

公证为民二十载 法治护航新时代

《公证法》


颁布20周年



2005年8月28日,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随即,司法部发布《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意见》,为法律的实施指明方向。



今年,我们迎来了《公证法》颁布二十周年。二十年来,在这部法律的指引下,我们经历了无数风雨洗礼,将公证服务深度融入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中。朔州市明达公证处积极参与并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努力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让公证法律知识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从婚姻家庭领域的遗嘱与继承公证,到经济活动中合同履约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公证,再到维护权益的保全证据公证,乃至涉侨事务中的跨境委托公证,每一份公证书都不仅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更承载着公证人为民服务的温情与责任。《公证法》的实施,不仅完善了我国的法律体系,更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二十年的实践证明,《公证法》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十年风雨兼程,朔州市明达公证处在各级领导的坚强指导下,凭借社会各界及全市人民的鼎力支持,始终坚持以公证法为基本准则,凭借“证明”的力量捍卫公平正义,以专业服务护航发展大局,呈上了一份饱含汗水与责任感的答卷。



今年8月,是我处连续三年参与朔州市、朔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电脑均衡编班工作。我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确保公证摇号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摇号结果的真实、有效。努力维护每一名学生合法权益,提高了公证工作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自2024年8月26日我处政务服务中心办证点完成首次涉不动产继承公证业务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协同业务之后,9月8日,我处总部大厅关于“不动产登记+公证”一站式服务也正式落地。如今,在朔州,群众办理涉及继承公证的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只需到“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同步申请公证和不动产登记,无须再经历“先公证、后登记”的串联流程。



站在二十周年的新起点上,我处将继续砥砺前行,秉持《公证法》的立法精神,不断在“便民化”“专业化”“数字化”“规范化”等方面深耕细作。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公证服务质量,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更大的力量。不忘初心,牢记法治使命,在公证法的引领下,努力书写朔州公证事业的新辉煌篇章,贡献更多的公证力量。


上一页:朔州市明达公证处2025年国庆、中秋放假安排 下一页:“不动产继承公证+不动产登记”快速拿证看这里